明代的縣衙,就好似后世的基層機關。
忙碌,是一種常態(tài)。
原來,縣內事務主要交給縣丞打理,李斌還不覺得有什么。可當他真把差事全攬到自己頭上后,李斌忽然又有點后悔自己的“沒事找事”了...
從縣試定題,到賦稅征收;從牢獄管理,到治安管控;從下鄉(xiāng)勸農,到視察水利;從時令祭祀,到皇差漕運。
莫說一一經辦了,光是布置任務,研討政論,不知不覺間,一個上午就過去了。
而李斌手邊的日程表,更是被瞬間排得滿滿當當。
七月初七,祭祀先農壇、城隍廟;初八,下鄉(xiāng);初十,升堂問案、受理民狀;十二,下鄉(xiāng);十三,會見鄉(xiāng)賢...
除此以外,還有什么約談香山、玉河、四邑三鄉(xiāng)的鄉(xiāng)老,籌措、協(xié)調筑造皇陵所需的“石匠役”;約談孝義、永安等鄉(xiāng),協(xié)調內府所需的“織工役”;
還有萬全等盧溝橋附近鄉(xiāng)里,出人充當漕夫。把在盧溝橋卸下的漕糧,轉運至通州大運倉,或內城北新倉。
涵蓋內城外城,編制里數(shù)高達75里的宛平。要面對的情況是復雜多變的,從宛平西邊的煤礦產區(qū),逐步到宛平東側的糧食產區(qū);從內城的治安巡防,溝通兵馬、巡捕,到外城坊市的宣武門鈔關、盧溝橋稅課...
上午安排完了既定的大體事務后,下午還有各房書吏前來研討、溝通具體落實的情況。
以及,一些少不了的突發(fā)情況...
什么兵馬司和巡捕營在宛平的地盤上搶案子,宛平縣衙咋辦?
什么某個鄉(xiāng)藏丁匿口,躲避徭役,怎么辦?
什么工部來人,要求宛平工房這邊出人,巡視閘壩云云。
事情一件接著一件,全然沒個消停的空檔。
好不容易忙活到了申時散衙,李斌還得雷打不動地去吃上兩碗閉門羹。
俗話說,瘦死的駱駝比馬大。
即便李斌看出,這就是“楊廷和集團”破產前的裝強期。但人家,即便是裝強,那也是真比小門小戶的自己要強?。?/p>
這個頭,不能不低。軟,也不得不服。
而直到這會,李斌也依然不得消停...
兵部左侍郎,李府門外。
忙碌了一天的李大人,正一邊站著當人樁,一邊昏昏欲睡時。
一個胖乎乎的身影宛如幽靈一般,悄然湊到李斌的身側。然后上來就是一句:“大人,有個不好的消息。”
“有話說,有屁放。噢,對了,幫我弄碗酸梅湯來。下午在衙門里,嘴就沒停過...”
“誒,好嘞!”
張贊習慣性地點頭,轉身,然后又愣愣地回頭看向李斌:“大人,那壞消息...”
“一會回來再說。不是我說你們這些人,就喜歡一驚一乍,動不動就是壞消息,我特么都聽了一下午了,讓我消停會?!?/p>
“得嘞,大人稍等片刻,小人去去就回?!?/p>
不一會,當張贊捧著一碗酸梅湯回來后,正欲等李斌喝完、休息完,再匯報情況的他。
忽然又聽到李斌罵人了:“啥壞消息,說??!站著不動,等我猜呢?”
“???是是是,是小人走神了。”
在對李斌這中外馳名雙標的行為感到震驚之余,張贊迅速調整好狀態(tài):
“今日鋪內存煤銷售一空后,小人閑不住,就跟著公所那些賬房跑了幾家煤鋪。然后,您猜我瞧見啥了?”
“王記!”
“我瞧見王記煤鋪的人了,他們也在找那些小鋪洽談。經小人詢問得知,他們似乎是知道了我宛平煤業(yè)的打算,也要拉攏那些小鋪,掛王記招牌?!?/p>
“承諾,只要愿意改換門頭,他們王記分文不取。并優(yōu)先以成本價,向他們供應精制煤球,用以販售。”
嗯??
本來還對所謂的“壞消息”不怎么當回事的李斌,瞬間皺起了眉頭。
這年頭,有人看懂了自己鼓搗出的加盟商模式?
尼瑪,這幫人怎地反應如此迅速?!
“所以,那鋪子你沒談下來,是吧?”
“大人慧眼如炬,但好叫大人知道。那宣北坊的小鋪東家,雖沒點頭加入我宛平煤業(yè),但也沒敢應那王記的約?!?/p>
“只是小人在想,那宣北坊的鋪子,不敢直接加入王記。估摸著是怕開罪了大人...可要是在那些,宛平之外的地界,小人有些擔心?!?/p>
擔心什么,張贊沒說。
但這并不難猜,無外乎就是錢的問題。
一邊是加盟,要上繳凈利潤的5%。
好處是,有那么一丟丟的官面背景,雖然不能指望這點錢就求到宛平縣衙辦什么事。
但好歹這鋪子也算給宛平賺錢的,宛平縣衙雖然不會幫其辦事,但若是有人找事,縣衙怎么也得出面幫其平事...
而另一邊,雖然沒有這些好處。但卻有實實在在的銀子,可以落袋為安。
孰優(yōu)孰劣,一時間倒也真難以說清。
尤其是,在這官府信譽并不算好。甚至非常容易出現(xiàn),“一朝天子一朝臣”之局面的大明社會中。
現(xiàn)在李斌在知縣任上,他作為發(fā)起人,會遵守承諾,維護官聲??衫畋笠请x任了呢?
協(xié)議一旦簽了,這縣衙以后就有了名正言順來要錢的道義。到時候,錢照拿,事不辦...
那他們這些小鋪,不純白在虧損嗎?
而面對這一問題,李斌設想過解決的辦法。
比如,增加煤業(yè)公所中,加盟商的占比或引入新東家等等。用后世股份制的描述就是,將縣衙在公所的占比,降低至絕對控股權以下。
這樣,如果縣衙有過分之舉。其余加盟商、股東聯(lián)合,雖然不一定能抗衡公權力代表的縣衙,但最起碼,他們將有反抗縣衙暴政的合理性、合法性支持。
可問題是,先不說這一辦法能不能真正解決問題。
就是現(xiàn)如今的情況,煤業(yè)公所都還沒把攤子鋪開呢。
沒有足夠的利益驅動,李斌特么從哪引入有分量的股東?又特么從哪去拉出大批的加盟商呢?
在這種“先有雞,還是先有蛋”的問題前,李斌很清楚。
指望通過講述這個制度,讓那些小鋪子放心、安心,那是決計不可能的。
所以,該怎么說服那些小鋪子呢?
亦或者...
“昌毅啊,那王記...可是玉河王氏的產業(yè)?”